在江苏宿迁,因学生默写不出古诗遭女老师狂扇耳光
#学生默写不出古诗遭老师狂扇耳光#太过分了!在江苏宿迁,一名男初中生因为上课没有默写两句古诗,直接被女老师在课堂上扇耳光!一,二,三…连扇八巴掌!这位女老师的行为被班里一个叫李的同学拍了下来。
视频显示,一个男同学被打了,他什么都没敢说,也没哭!而女老师一边玩一边骂她不好好学习。而班里其他同学对这个老师的行为似乎都很正常!
据小李说,这个女老师是教语文课的。她这样打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被投诉过5次。有一次,一个女学生因为没有背好三首古诗被打。据学校一名回应此事的齐姓老师称,学校正在处理此事。这个老师怎么处理还没定,但肯定会处理。
对此,有网友质疑,之前被投诉过5次,还打过人。为什么他们之前不处理,非要把事情闹大了才处理?有网友表示,如果小李没有拍下此事,估计也不会有人处理。
1.对于老师给不认真学习的学生的惩罚力度,确实有很大的争议。
有网友认为现在的学生太难教了,老师没有适当的教育是做不到的。所以网友说语文老师的初衷一定是为了孩子好。不然她每天下课,月底发工资,不用那么激动的对待学生。
有网友反驳说,适当教育学生没有问题,但一定要注意分寸和场合。但是这个老师直接在教室里打了男女两个耳光,很过分,甚至违法。
2.笔者认为,两种观点都有各自的道理。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无论什么原因,什么职业,什么场合,打人都是绝对不合理的,也确实是违法的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殴打他人的,处5-10日拘留,并处200-500元罚款;情节轻微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也就是说,理论上这种行为,不管是老师还是校长,殴打他人都会受到治安处罚,但由于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不大,可能会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3.注意了!上述规定后半部分有加重情节,即殴打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的,处10-15日拘留,也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也就是说,因为被打的一方是未成年人,所以这种行为最初的处罚是拘留10天以上,最高处罚是15天以下。换句话说,即使要减轻,也只是从10号的前提考虑。
4.学校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吗?
肯定!按理来说,如果小李声称老师被投诉超过5次,并且打了一个女同学是真的,学校为什么不处理?这无论如何都是没有道理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1201条明确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期间,因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人身损害的,学校应当先承担侵权责任,但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人追偿。
具体来说,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学校管理出现问题而遭受损害,学校是第一责任人,应当首先承担责任。但事后可以向涉事老师追偿。俗话说“学而优则仕”!所以不管什么原因,即使学生不努力学习,也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,尤其是场合。毕竟当众打耳光真的会对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很大伤害!